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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游戏体育环境法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 国家的发展和强盛需要硬实力,也需要软实力,在有些情况下,软实力对于国家的发展进步起到更为重要的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和制约着国家硬实力的建设。发展中国家在硬实力上落后于发达国家,在软实力上则更为落后,对于前者人们已经有了充分的感性认识,但是,对于后者人们却缺乏充分的理性认识。
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提出后,人类传统的战略思想需要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原则下做出新的调整,完善而有效施行的环境法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只有真正了解环境法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和价值,才能制定出真正具有现实意义的环境法。
20世纪中后期,人类开始认识环境问题,萌生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1972年国际社会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第一次环境与发展大会。之后,许多国家开始探讨可持续发展问题和环境立法问题,一些国家开始制定了适应本国发展要求的环境法。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布了长篇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发展”。这样的定义表明,关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是一种涉及全人类的现在和未来发展大问题,这样的考虑高于所有为寻求人类局部和短期利益的一切非战略性和战略性思考。到1992年6月,第二届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时,世界上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适应本国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大量的环境法,国际社会也制定出了较多有关环境问题的国际公约及其议定书。就环境法规范的内容和调整的对象来看,它包括因控制人类对环境的污染活动和人类在生产、生活中因利用自然资源而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调整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目标是为了保证人类在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引导人们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以保证人类社会可持续地发展。因此环境法的范畴包括有关污染防治的法律、有关资源管理的法律,以及与之相关的有关程序和政策方面的法律规范三个主要方面。具体包括有关资源和能源利用和管理的法律、有关保护生态安全的法律、有关海洋管理的法律、有关控制污染的法律和与之相关的有关程序、政策等方面的法律。
当今世界的国家发展战略是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基本内容的。这一战略的范围较为宽泛,其核心内容包括能源战略、生态战略和海洋战略三个主要方面。海洋战略包括建立和发展海洋文化,发展海洋航运业、现代化港口建设、海洋资源的开发和有效利用、海洋旅游业的发展、海防安全、海洋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内容。生态战略是指在满足人类生存与发展要求的同时,保证岩石圈、冰雪圈、水圈、大气圈和生物圈安全的各项战略措施。包括保证生物多样性,保护珍惜濒危物种,维系以水、土及物种为基础的各类生态系统的安全和平衡状态,维护气候环境的安全状态等。能源战略是指保证国家发展所需要的能源长期供应,包括能源的战略储备和对能源的合理利用。环境法规范的范畴中包括了上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内容,因此而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行为规范,在人类维护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问题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环境法从针对某一局部环境要素污染、破坏的事实去研究解决方案,采取对各类污染源进行控制和治理的办法,即从末端治理的过程,逐渐发展到从导致环境污染、破坏的源头寻找解决方案,即对污染、破坏的源头加以控制和治理,以致发展到对生产的全过程加以控制;以后,又将视野投向更为广泛的自然变化过程,开始重视气候变化及其影响所导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系统的破坏,考虑把控制人为活动引起气候变化问题作为国家和人类发展至关重要的战略问题来考虑;并开始考虑生物安全和能源安全问题,开始考虑采用对城乡合理规划、布局,以实现从源头上控制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等办法。环境法的这种变化主要是其自身日益完善的结果,但同时它也是伴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思维的发展进步而发展。随着这样的进步和发展,人类开始更多地制定和修改环境法,以适应不断进步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应当说,环境法是伴随着人类对现实与未来可持续发展问题的不断思考和认识这一过程而发展的,始终与人类关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相联系。
从整个世界的情况看,美国、德国、日本和欧洲的一些发达国家是环境法最为完善和先进的国家。环境法作为这些国家发展战略的软实力,是其国家发展战略硬实力的辅助部分,共同构成其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完整实力。以美国为例,美国是典型的习惯法国家,但是,唯独在环境法上,这个国家采用了成文法的习惯,制定了大量的环境法律。到目前为止,美国的环境立法是世界上最完备的,它的环境法律文本的完备程度,甚至超过了大多数成文法国家*。美国为实施未来发展战略不但在经济、技术和军事上准备了充分的硬实力,而且也准备好了适应未来发展战略要求的完善的环境法这一软实力。美国在可持续发展战略思维的指导下,对本国的国家利益研究的十分清楚和明确,又通过完善的环境法律制度予以保障实施。也许有人会说,尽管美国有完善的环境立法,且呼吁国际社会建立环境保律规则,却拒不批准京都议定书,因此对环境法的作用和地位做出否定的结论。其实,美国的做法恰恰说明了环境法与国家发展战略紧密相联系的事实。对于美国拒不批准京都议定书的做法,许多中国人表示理解,认为这是为了解决其本国的就业问题,为了不引起更多的国内矛盾。但国际社会也有更为聪明的人士,一语道破了美国如此做法的真实原因:为了保护其国内的石油资源,以适应未来能源发展战略的要求。也许有人对此不理解,其实事实十分清楚,充分利用作为21世纪以前主要能源的煤炭,有利于其石油资源的储备,以适应21世纪以后发展战略的要求。这个例子说明的是用什么样的环境法来支持国家发展战略的问题,表明了环境法与国家发展战略的紧密关系,而不是以相反的结论来否定环境法或者把环境法与国家发展战略相对立。再以俄罗斯修改其本国环境法为例,前不久,俄罗斯在国家发展战略上做出了一些调整,其中的一项是通过修改俄罗斯联邦环境保,将俄罗斯环保执行机构的权力弱化,而将国家权力机构有关环境管理的权力强化。这个目的是十分明确的,即将环境保护的管理职责控制在国家权力的核心,以便灵活地运用这项权力,避免由于过渡的环境管理工作,影响该国经济实力的增长,从而影响其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
此外,德国和日本也都有十分完备的环境法,还有其他一些发达国家也是如此。总之,环境法的完备程度是与国家的发达与否相联系的,与国家发展战略的水平相适应的。所有发达国家的环境法均较为完备,这就说明了这样两个问题,一是发达国家有能力并需要完备的环境法ayx爱游戏体育官方网站,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环境法是适应国家发展战略要求的产物。
那么环境法对于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究竟有着怎样的影响和作用呢?简单地说,环境法的作用在于使国家的发展战略更为科学,是国家实现科学发展观的保证和行为准则。具体地说,环境法的作用在于保障实施国家发展战略的安全和效率ayx爱游戏体育官方网站。能源安全和生态安全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国家的发展不可避免地要以资源和能源为动力ayx爱游戏体育官方网站,需要稳定的资源和能源供给,没有充分的能源供应和稳定的资源及其依附的生态系统作为保障,就不可能实现国家的发展战略。环境法的作用就在于保证实施国家发展战略所需要的对自然资源和能源的合理利用,保证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安全。就全人类的发展战略问题来说,它的最大敌人是气候变化及其导致的恶劣结果,它使得全球气候变暖、海平面上升,地球五大圈即岩石圈、冰雪圈、水圈、生物圈和大气圈发生不良变化。因此控制由于人为原因导致的气候变化问题是全世界各国共同的责任。对于各国如何履行职责,国际社会的要求是,应当在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清洁发展机制”下来实现。在这样的前提下,一个国家应当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控制由于人为原因导致的气候变化问题,这是一个全人类的发展战略问题。而在此问题上,环境法同样担负着十分重要的任务。此外,环境法还有利于协调和处理因经济发展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及其引发的国家内部冲突问题,这些都与实施国家发展战略有着紧密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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